目前,選取比較法中的可比實例,內蒙古房地產評估并對其外部狀況進行了實地查勘,但后因發現可比實例非交易實例被反復信訪存在“虛假報告”、“虛假案例”問題的情況。如何獲取真實可靠的可比實例,如何界定可比實例,如何證明選取的可比實例符合要求,成為估價實踐中的重大難題,估價機構面臨巨大執業風險。
綜合估價程序以比較法選取案例的獲取途徑,如何獲取比較法所需的交易實例,理論上的和目前獲取的可行途徑的局限性:1、中介提供 (信息局部有限,且真假難辯),多以未售樓盤做推介,不會過多透漏已成交物業信息 ;2、交易平臺公示,渠道中斷;3、已向易居公司咨詢,禁止對外,也無法購買數據;4、住建局內部系統(已向住建局及不動產登記中心咨詢,均不對外,權利人及其利害當事人查詢自身房產);5、真實的交易合同中記載的成交價格等信息(類似于會計中的原始憑證,這是嚴格的要求,但目前普遍不可行,可不這樣要求)包括:網上信息能否用?(掛牌價格不可用,經紀機構公布的成交價格可用)實地走訪記錄案例能否用?(可用)政府公布的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能否用?(不可以)(政府部門不公開實際成交價、經紀機構保密成交價格問題) 綜合估價程序以比較法為例,選取可比較的市場案例獲取途徑存在實操的局限性:1、房屋買賣合同;2、稅務局繳稅證明;3、住建局網簽備案數據。 以上現均無法獲取,難以辨別,內蒙古房地產評估公司對商業銀行判斷抵押物價值具有一定影響。而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不一定低于抵押評估價,這是因為參考價通常是住宅小區的平均價格,小區內必然有一些住宅的價值低于參考價。 例如,那些有特殊不利影響或質量瑕疵、權利負擔、欠繳稅費等的房地產,如周邊環境差、采光受到遮擋、戶型不方正、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即所謂兇宅)等的住宅。在沒有評估價的情況下,就無法判斷參考價一定低于抵押價值。商業銀行如果僅依據參考價確定貸款額,難免會出現多貸款的情況,帶來信貸風險。
正循環
貨真價實的高質量抵押估價服務
房地產抵押估價可以謹慎做好抵押估價,認真總結相關經驗教訓,努力提供“貨真價實”的高質量抵押估價服務。嚴格履行完整的估價程序,全面、仔細地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實地查勘,豐富估價報告和估價結果的內容。同時提供抵押房地產的抵押價值、抵押凈值、市場價值、市場價格,并對這些價值、價格進行專業的比較分析;提供抵押房地產價值、價格的歷史變化情況和未來趨勢,如提供該類房地產長期以來或近年來的相關價格指數圖;提供抵押房地產變現能力分析與風險提示,有針對性地說明抵押房地產是否易于處置變現,是否具有較好的變現能力和債權保障作用,特別是指出可能存在的不利于變現的因素和相關風險。 通過上述評估作用,以更好地滿足商業銀行深入了解抵押物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的可行性等的需要,使商業銀行深切感受到房地產抵押估價本身“有價值”,從而使房地產抵押估價活動進入“正循環”。 綜合此篇論述,房地產抵押估價從法律法規;為商業銀行防范信貸風險;穩定內蒙古房地產評估市場秩序;提供抵押房地產價值、抵押物風險提示以及全面、仔細、專業的評估意見,都是非常有必要,不可或缺的。 吾輩估價人仍需努力,估價路仍可行,且行且珍惜。國咨評估必將堅持誠信為本、專業專注,做好估價工作。